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日前,沧州新华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桂凤主持会议,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峰应邀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一起涉及传销组织中未成年人非法拘禁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审委会委员们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与合议庭意见等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李治峰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案件情况汇报和审委会委员们的分析意见后,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
王桂凤院长代表新华法院对李治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表示欢迎。王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法院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提高审判委员会水平和规范化建设,同时为案件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有重大意义。通过列席审委会,法检两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有利于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也有利于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中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合力。
下一步,新华区法院将强化与检察院的沟通与交流,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机制,增强协作配合,凝聚司法合力,持续深化拓展法检协作领域,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