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在衡水湖使用无人机航拍须提前进行审核备案)
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规范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人机航拍活动,防止无人机航拍干扰鸟类正常的栖息迁徙活动,将依法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无人机航拍活动管理,在使用无人机在衡水湖自然保护区进行航拍活动前,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
根据《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就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无人机航拍活动管理发布《通告》:无人机指民用无人机及其他相关低空飞行器;无人机飞行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依法取得相应的飞行资质;在衡水湖自然保护区使用无人机从事鸟类拍摄、科研调查、动物追踪、勘探测绘等活动前,须到衡水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审核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审定区域内开展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在衡水湖自然保护区进行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将由相应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必要时对飞行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拒不服从配合执法人员管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