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适用新《民诉法》深州法院东安庄上演“非接触式”诉讼服务)
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卷土重来的严峻形势,为了满足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司法需求,深州法院东安庄法庭积极适用《民事诉讼法》新规,通过信息网络平台、智慧法院平台开展审判工作,做到了“审判工作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2022年1月1日生效的新《民事诉讼法》对“网络平台审理”及“电子送达”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与增加。新《民诉法》规定:“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这些规定的出台为新形势下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近日,东安庄法庭冯瑶法官团队就依据新《民诉法》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一次“非接触式”诉讼服务。
由于案件被告远在四川,无法到庭应诉,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当事人在途风险,冯瑶法官决定此案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办理。将应诉手续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后,冯瑶法官团队多次通过手机电话、手机短信、工作群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网上调解后,再利用云间法庭系统开展视频调解工作,形成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当事人通过自己的手机进行电子签字予以确认,最终由工作人员制成民事调解书,并依据新《民诉法》规定将调解书电子送达给被告。这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运用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的“隔空对话”,达到了从案件受理到结案全程线上化的跨越。
疫情防控期间,东安庄法庭逐步将案件办理由“线下”搬到了“线上”,积极开展电话调解、电子送达、网上质证、远程开庭等工作,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与流动,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及诉讼权利,做到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不停摆。
下一步,深州法院将加快工作模式的转变,积极适用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受疫情影响及远途的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实现在线诉讼常态化,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