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县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的监督管理,2月9日至11日,大厂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车销售专项检查行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全力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行动中,由主管局长带队,标准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管股室联合各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开展执法检查,逐一上门核对清查,摸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场查看各销售门店所售电动车的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3C认证标识、进货台账等,要求经销商详细登记进货来源和进销渠道,严把电动车市场准入关、质量关;结合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向经营者讲解即将在今年5月1日施行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法依规销售电动车,并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守法经营承诺书》,确保电动车质量安全。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单位24家。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