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本土新增40例!广西+30!辽宁+10!河北多地寻人!)
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
2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9例(广东24例,福建14例,上海7例,四川5例,山东3例,辽宁2例,广西2例,天津1例,黑龙江1例),含1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5例,四川4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40例(广西30例,均在百色市;辽宁10例,均在葫芦岛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月10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1例。
截至2月10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7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广宗县
广宗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确诊病例同时空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0日,根据贵州省铜仁市推送的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吕某某的协查信息,葫芦岛市货车司机吕某某曾于2月8日到广宗县装载货物,2月10日,报告为确诊病例。经调查,吕某某在我县轨迹如下 ,特此通告:
吕某某于2月8日6:08分经东吕高速丁庄口下高速,直接到达河北以琳车业。16:28装载货物后离开,经东吕高速离开广宗。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2月8日以来进入过河北以琳车业厂区与吕某某存在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请大家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咨询电话:0319-7212322
0319-7212006
广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0日
关于紧急寻找确诊病例的密接姚某同时空接触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0日,根据平乡县推送的确诊病例的密接姚某的协查信息,姚某系平乡县居民,2月8日,曾与贵州铜仁市报告确诊病例吕某某接触。经调查,姚某涉及我县以下轨迹,特此通告:
姚某于2月8日18:36驾车到达诚信商厦五楼益智类儿童乐园,18:40离开。2月9日13:10驾车到达诚信商厦五楼益智类儿童乐园送孩子,13:20离开。17:35到诚信商厦五楼益智类儿童乐园接孩子;18:36到诚信商厦一楼旺佳面包店购物;18:43到广宗县天一城红枫烤肉店二楼包间就餐,19:40离开。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有与姚某存在同时空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履行个人防护责任。请大家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咨询电话:0319-7212322
0319-7212006
广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0日
威县
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紧急寻找在邢临高速威县服务区、大广高速威县南服务区与确诊病例接触人员的公告
近日,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吕某某(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货车司机)曾在我县辖区高速服务区停留,具体轨迹如下:
2月8日5时56分至6时05分,在邢临高速威县服务区(邢台方向)停留;17时02分至17时18分,在邢临高速威县服务区(山东方向)停留;17时32分至17时55分,在大广高速威县南服务区(河南方向)停留。
请同时间段在以上高速服务区停留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当地疫情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威县防领办联系电话:0319-6269008
威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9-6267892
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0日20时27分,孟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转发滨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县两名密接者谢某某、谢某某。接到函后,我中心立即对该夫妻二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经调查,夫妻二人曾于2月6日自驾车下高速后20时到达阳光名城附近鸽子王饭店就餐,就餐位置位于最前面靠门处第一桌(为二人小桌),距离老板工作台1米左右,当时堂厅内就餐约3-4桌,具体人数不详,当时由一名女服务员为其上菜,20时35分微信支付124元后离开饭店。于2月7日,谢某某(妻)下午16时步行出小区到饶安公园散步,散步过程中与一人有过照面,走至彩虹桥附近返回小区。2月9日谢某某(妻)下午16时到饶安公园散步,全程佩戴口罩。20时30分夫妻二人在小区内(饶安御府)散步,21时回到家中后未外出。于2月10日夫妻二人8时30分自驾车(冀J75K01)到孟村县医院自行核酸检测,到达后人员较多,前后都有人排队,排队逗留时间为15分钟左右,核酸检测扫码时间为8时45分。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有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及核酸检测等。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医院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的,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孟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大名县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确诊病例同时空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0日,根据贵州省铜仁市推送的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吕某某的协查信息,葫芦岛市货车司机吕某某曾于2月8日到大名县加油站加油,2月10日,报告为确诊病例。经调查,吕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如下 ,特此通告:
吕某某于2022年2月8日18:41驾驶车牌为辽PB9441货车从大广高速沙圪塔口ETC下高速,19:09在大名县沙圪塔镇北贾庄加油站加油,19:15-19:20到沙圪塔镇北贾庄村楷楷超市购物,19:32从大广高速沙圪塔口ETC上高速。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管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广平县
广平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02月11日9点10分,广平县疾控中心接到大名县疾控中心推送新冠次密接的协查函:大名县郭某某为密接人员,2月9日下午在我县建设银行(老市场附近)查询业务。经流行病学调查,郭某某在我县行动轨迹如下:
2022年2月9日下午14:15至17:30在建设银行;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郭某某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广平县防控办或广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广平县防控办:0310-2626618
广平县疾控中心:0310-2524750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广平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02月11日9点10分,广平县疾控中心接到大名县疾控中心推送新冠次密接的协查函:我县籍赵某某2022年02月09日8:00-9:00分左右接触新冠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经流行病学调查,赵某某在我县行动轨迹如下:
2月9日-2月11日在十里铺小区门面海彬蔬菜门市营业。其中2月10日中午12点-13点左右在强军饭店包间吃饭。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赵某某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广平县防控办或广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广平县防控办:0310-2626618
广平县疾控中心:0310-2524750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广平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02月10日13点38分,广平县疾控中心接到大名县疾控中心推送涉广平县次密接人员的协查函:广平县赵某某、梁某某,2月9日在广平县曾与病例的密接王某接触,为次密接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赵某某、梁某某在我县行动轨迹如下:
2022年2月9日-10日在十里铺镇晓田祥快餐店营业。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梁某某、赵某某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与广平县防控办或广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广平县防控办:0310-2626618
广平县疾控中心:0310-2524750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秦皇岛市海港区
关于寻找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空交集人员的公告
2022年2月11日15:20,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称聂某某在我区有活动轨迹,现通告如下:
2月2日上午聂某某一家三人同表哥窦某某、表嫂包某某自驾前往秦皇岛新茂业商场购物,11:00到达,15:50离开商场,16点返回绥中。期间购物停留店面6家:2楼亨利眼镜和KKV超市、3楼DQ奶茶店、慕容说服装店、5楼胖哥俩肉蟹煲和ARTEASG奶茶店。
请以下三类相关风险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备:
一、2月2日11:00-15:50期间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上述6家店面的人员,以及店面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现住址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密接管控措施。联系电话:3553616/3553625。
二、2月2日11:00-21:30期间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但未进入上述6家店面的顾客及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现住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2月2日21:30至2月11日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的所有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杜绝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进行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向社区报备,及时就医排查。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
关于紧急寻找乘坐出租车人员的公告
2022年2月11日14时40分,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北环路街道办事处电话,该辖区居民刘某某电话报备,被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疾控中心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接,刘某某为出租车司机,具体出车情况如下:
2月5日10时30分至17时35分,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月6日8时至17时,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月7日8时至17时,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月8日8时至17时,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月9日8时至17时,驾驶出租车(冀CR7211)在外工作,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请该时间段搭乘该出租车的乘客(次密)及时向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管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553616 3553625
海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