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冀公消〔2010〕69号)、《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冀政办〔2013〕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公消〔2011〕56号)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张家口经开区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2021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经核准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申报程序和方式
请全区各社会单位对照《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经3个工作日核准确认后,向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并告知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各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落实专人进行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时,符合火灾高危标准的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
此次申报工作可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程序、方式或不明之处可与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联系电话:5959897。邮箱:2547201995@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清单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