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6 05:02:30 来源: 阜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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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要通告】阜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二、阜城县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阜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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