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5 08:10:33 来源: 故城县人民法院
举报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春节执行不打烊”系列之六:高效执行赢民心)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按照故城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工作部署,故城法院执行局开展节前分散集中执行活动。
原告张某、王某与被告李某、曾某、某交通运输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故城法院于2021年12月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李某、曾某、某交通运输公司给付原告张某、王某事故赔偿款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冯某未按照判决文书履行法律义务,后申请人曹某向故城法院申请执行,故城法院执行局钱君团队于2022年1月12日受理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向被执行人李某、曾某、某交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进行了财产查控措施。执行干警认真分析案情,因案施策,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曾某、某交通讲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经过多方查控财产等措施,将全部执行标的足额执行到位,此案执行完毕。本案的执行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充分彰显了故城法院执行局的工作高效性、快捷性。

本文来源: 故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欧海潮_ouhaich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