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春走基层】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一起食品标签标注违法行为)
近日,文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一起食品标签标注的违法行为。
1月7日,该局接到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交办单,一消费者反映文安县某超市销售的黑枸杞食品外包装标注有预防癌症等字样。接件后,市场稽查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涉事场所检查,在该超市的货架上发现4瓶110克装的黑枸杞。经查,上述商品的标签上标有“主要功效:补肾益精、清肝明目、增强体质、预防癌症、抗衰老、降血压”,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销售涉嫌虚假宣传的食品的行为属实。图片
随着调查的深入进行,执法人员充分注意到该案的实际情形。涉事超市如实详细的说明了涉案商品的进货来源,并且进货时索要了供货方的资质文件、留存了进货单据,查验了商品包装箱内的合格证,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的义务,且其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没收其涉案的相关食品。同时,将该案件的线索移交了食品生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追溯处理。
我国法律和国家标准对药品、保健食品、食品的宣传用语和标签标注都有严格规定,食品不得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是仍有不法生产经营者把普通食品宣称为具有防病、治病功效的“神品”,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着消费者,损害了良性的广告市场秩序。春节将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查食品、保健品的违法标注、虚假宣传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无论是普通食品还是保健食品都不是药物,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如发现可疑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电话咨询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