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域禁存、禁运、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香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案,依法收缴烟花爆竹100余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查,2022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以盈利为目的,在无任何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区县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购买100余箱烟花爆竹回香河销售,嫌疑人王某明知自己的货车无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仍驾驶货车将马某购买的100余箱烟花爆竹由外区县非法运输至我县,两人被新华街道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香河县公安局新华街道派出所民警 陈立成:针对此类案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香河县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工作中,香河县公安局以治安大队和属地派出所为主阵地,严查违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烟花爆竹违法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细查、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法侦办,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截止目前,香河县公安局共入户4万余家,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张贴公告6955份,广播4100余次,收缴烟花爆竹119箱,刑事拘留2人。
警方提醒
目前,香河县已经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随着春节临近,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不法分子违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
对此,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的通告》,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