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封感谢信 浓浓检民情)
“魏检察官在吗?我们要找民事部门的两位检察官。”1月17日一早,文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传来毛某某、张某某等一行三人激动而又亲切的声音。“感谢检察院对我们案件的重视,及时向法院发送了再审检察建议,使我们的案件得以重新开庭审理,今天我们来给检察院送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的公正廉洁和执法为民,你们把工作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
2021年8月31日,毛某某、张某某因与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文安县法院的生效判决,被廊坊市中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向文安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文安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后,针对毛某某、张某某反映的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一事进行了重点调查核实,发现毛某某、张某某因邮局送达原因确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且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该案件存在法定监督情形。同年10月13日,文安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送了再审检察建议书。同年11月11日,县法院采纳了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该案。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上的几个金色大字,不仅代表着群众对文安县检察院工作的认可,也更加激励着全体检察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