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创平安】致全县人民禁放烟花爆竹的公开信)
尊敬的全县父老乡亲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衷心感谢您一年来对故城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故城公安向您致以崇高敬意和新春祝福!
为了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为使全县父老乡亲们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蓝天白云、碧水净土, 故城公安呼吁和倡议:
一、文明过节“齐守护”。全县居民要严格遵守《故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全县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争做禁燃禁放的倡导者、践行者,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带头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形成文明礼仪、主动禁放的新习俗。
二、严管严控“密织网”。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列入管制的原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其停止燃放,并予以收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举报“全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法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进行劝阻、制止、举报。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对身边发现的违反《通告》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源头防范。同时,公安局设立有奖举报电话:0318-5361600,全天候24小时应急值守,欢迎大家积极举报,让我们共同开创燃放相互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局面。
警民齐心协力,共度新春佳节。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全心全意守护故城安宁,为建设美丽故城、平安故城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您新春快乐,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故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