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邑县关于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要继续履行暂停举办生日宴、婚宴、亲朋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性餐饮活动的要求,已接受预定的一律延期举办。
2、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戴口罩、扫两码(大数据行程卡、健康出行码),测温登记、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体温异常的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3、各餐饮单位必须落实隔座、隔桌就餐要求,就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座位数的30%。
4、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施行“文明餐桌”公勺公筷,切实切断“口口相传”途径。
5、各餐饮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从严从重查处。违反规定举办聚餐活动的,一律停业整顿。
6、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5712315进行举报。
2022年1月10日
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