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8时许,张某某驾驶着车牌号为冀JZ7***的棕白色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黄河西路行驶至南陈屯乡吕庄子村口时被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查获。当执勤民警打开门的那一刻发现,车里满满当当的挤满了孩子,一张张稚嫩的脸上露出了童真的表情,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20人,超员100%以上,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4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刑事侦查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立案侦查,调查中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证据确凿,张某某对其非法从事校车服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刑事侦查大队于2021年12月7日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