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章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面对新起点、新征程,我们要抓住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机遇,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提升组织领导力。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全过程,引领农民群众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要努力构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所向往相适应的长效改善机制。以“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亮身份行动”“党员户”等为抓手,全面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执行力,让党建真正落在实事上,把农村党员培养成带动农民群众改善环境的先锋力量,选优配强领头雁队伍,用组织振兴的力量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推进共同富裕融成一体。
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坚持立足农村,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突出乡土特色,推动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当中去。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支持农民创新创造,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着力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环境整治联结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供稿人:刘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