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就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具有本县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取得本县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长期居住人员。
二、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80元。
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其他脱贫人口按90%定额资助。参保人员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给予资金扶持。
三、缴费时间
2022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实行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参保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税务部门公开的缴费渠道,直接通过税务窗口、银行、自助终端、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主动缴费,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参保地等信息,及时足额缴纳参保个人缴费,并可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查询缴费情况,确定参保缴费成功。
肃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