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涞源公安·打防控】依法讨薪莫过激 “变味”维权违法理)
依法讨薪,法律保护,“变味”维权,法理难容。讨要辛勤劳动所得合情合理,但采取的方式必须合法。冲动失去理智,采取过激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维权”,损害社会及他人权益的同时也触犯了国家法律,更是得不偿失。近日,涞源警方依法办理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5名主要组织者被依法严惩。
2021年12月17日下午,邱某某、李某某以讨薪为由纠集20余名工友手举横幅沿街步行到县政府聚集,以访施压,非法讨薪。警情发生后,县公安局果断处置,收缴横幅,依法传唤聚集人员至县公安局并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上述人员系我县某工地务工人员,因工地负责方拖欠其工资多次交涉未果后,遂采取违法行为制造影响,意欲达到讨薪目的。本月18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调查事实,对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的组织者邱某某、李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其余3名主要参与者李某才、李某品、何某某被依法给予行政警告。
·民警依法对参与人员训诫警告
维护合法权益要通过正当途径,积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理性表达诉求,既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以求帮助,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更好的维权。但采用过激方式组织、教唆相关利益群体聚集制造影响达到目的的行为在侵害公共权益的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