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15时,保定涞水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聚秀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突然调头,驶入围挡内的施工路段,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锁定车辆,并上前查看。
打开车门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便扑鼻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在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该男子百般抵赖,拒不配合酒精检测。
因该男子拒绝检测,民警便将其带往警车 ,准备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就在这时,该男子突然狂奔,试图弃车逃跑。民警见状立即跑了过去,最终在百米外成功将其控制并带回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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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表示自己刚才在某饭店与朋友吃饭饮酒,吃完饭后想去路口给朋友送东西,觉得路途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醉酒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抓了正着。
民警随即对该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112.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交警对该驾驶人李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此外,由于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示
事故往往发生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某个瞬间,瞬间之后便是悲剧。酒驾危害极大,希望广大驾驶人杜绝酒驾,尊重生命,安全谨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