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20项民生工程推进落实情况。会议由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科长苏国卿主持。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高培涛,在会上介绍了全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和工作推进举措。具体内容实录如下:
2021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971套,年初我们将任务分解到任丘、青县、南皮等10个县(市、区)、15项目,9月底前,我市已开工3971套、开工率为100%,在全省并列排名第1名;全市基本建成目标2828套,现已完成2828套,基本建成率100%,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2021年,省下达我市城中村改造启动任务47个,年初,我局将任务分解到运河区、新华区、黄骅市等12个县(市、区),截至目前全部启动完成,启动率为100%。
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调度。为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我市分别制定了方案,省、市、县三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最新进展。相关县(市、区)按项目推进16个阶段,逐项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工作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先后22次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视频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是深入开展督导,注重项目实效。今年的城中村改造任务面临的困难和矛盾非常突出。“十四五”期间的城中村改造由原计划5年启动完成,调整为年内全部启动完成,在此形势下,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市直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积极为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市住建局先后多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导和核查,对项目进展缓慢的项目,主动约见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对策,制定推进方案。相关县(市、区)因户制宜,耐心细致做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为项目推进夯实基础。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落实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按规定渠道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棚改信贷政策,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021年全市5个项目共申请了97600万元棚改专项债。严格落实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涉及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减免。
四是健全督导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列入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底考核”推进机制,对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市住建局继续推行“分片包县、包项目”督导机制,加强日常跟踪检查,对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的下发督办函,挂账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各地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五是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吸引和鼓励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建设。严把建筑材料选用关,落实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强化信息公开,实行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参建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社会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负相应责任。对质量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承建单位,坚决追究责任,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一四五九”工作思路,以“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为契机,加强对已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已启动城中村改造的项目持续进行跟踪问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居民早日回迁入住,确保任务完成到位、效果实现到位,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