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把我的事情时刻记在心上,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近日,来自四川省岳池县的刘某紧握着永清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沈冠红的手说。
2020年8月10日,陈某驾驶轿车在永清县别古庄镇半截河村由西向东行驶,撞到骑自行车去天津的刘某,造成刘某受伤。
由于陈某垫付的费用花完后不再支付费用,刘某还需大量医疗费用治疗,医院要求刘某出院。刘某身边没有亲人,也没有积蓄,他便申请了法律援助。
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刘某的电话,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和办案律师前往医院了解案情。援助律师分析案情,为刘某写了先予执行申请,当天就为刘某到人民法院立案。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努力,刘某拿到赔偿款。
今年以来,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12348电话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小律智能一体机等方式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9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