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这多出来的80元钱是按养老待遇提高标准补发给您的。”听着村代办员的介绍,香河县东延寺村72岁老人宋建国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他说:“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过上了好日子!”
为确保参保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香河县人社局紧盯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力弘扬“运河通航”精神,着力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逐步缩小与北京通州区差距”的工作。
香河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批准同意香河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由原来的173元/人/月提高至181元/人/月,月增资8元,并从2021年1月起补发。
省、市人社部门大力支持,调整业务信息系统,提高香河基础养老金参数;县人社局认真核实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数。截至今年10月,香河县为6.3万余名待遇享受人员提标发放了养老金。
据了解,从2012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的90元/人/月,提高至2021年的181元/人/月,这是香河县第10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充分体现了香河“激情满怀干事业、昂扬竞进当先锋”,让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