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增速提效”新闻发布会,就廊坊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增速提效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自2019年承担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协调了19个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了全国样本城市工作,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链条管理。
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廊坊市通过“减、放、并、转、调”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减少审批事项18项,合并审批事项10项,转变管理方式事项5项,调整审批时序事项12项,优化占比57%。健全系统运行规则,统一各阶段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标准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工改链条审批事项“三级四同”清单。2021年,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工程项目773个,办件量2134件,市级并联审批率78.91% ,联合验收率82.60%。
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正式印发了新版流程图,在原7类流程的基础上,增加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等3类审批流程。并将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36个工作日;将政府投资类新增用地道路、绿化、管网等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26个工作日;将政府投资类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19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地产及其他核准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31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类房屋建筑项目-工业产业及其他备案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26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类小型建筑项目-小于2万平方米仓储、厂房、研发楼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21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类新增用地线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24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类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12个工作日;将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区域评估试点取得扎实成效,去年,廊坊临空区、燕郊高新区纳入到省“区域评估”的改革试点,两地均已实现投资项目由“单独评价”变为“整体评价”。今年,廊坊开发区、霸州经开区、固安县新兴产业园作为省级试点已完成区域评估工作。全市范围内完成区域评估49项,36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运用了区域评估成果,加快了建设项目落地和高效有序实施。
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2021年2月份将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数据正式纳入“一张蓝图”数据库,进一步推动廊坊市“一张蓝图”建设工作。并与市自规局沟通,推动形成项目生成实例。“多规合一”整合专业规划数量2个。通过“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和市政公用服务并行阶段设置审批专区,实现工改全流程办理、全覆盖改革、全链条管理。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入驻,实现“一窗受理”。廊坊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新奥燃气、供热企业等单位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并设置市政公用服务综合受理窗口。通过“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统一制定并对外公布了《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文本》,公布了审批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涵盖审批及备案事项45项、中介服务事项32项、技术性审查事项20项,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清单和承诺办理时限。通过“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出台《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深化廊坊市开发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9项配套制度。目前工改配套制度增加至38项,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将按照国家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省工改办,市委、市政府等部门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实施全过程审批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助力北三县与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发展方面发力,进一步取得成效,以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增速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