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固安县道交调委会速调、快调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
11月中旬,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逆行的王某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死亡及车辆受损,事发后孙某驾车逃逸。由于孙某事后逃逸交警部门将其定为全责,对方向其索赔近40万元,孙某则认为王某逆行造成的事故致死,理应承担部分责任,双方争执不下,申请到道交调委会调解。
接案后调解员对案情深入了解,针对双方纠纷存在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认为虽然王某逆行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孙某不应在事发后逃逸,见死不救,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对王某的死亡赔偿也应承担民事责任,且王某家属的要求已经超出限额。
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针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的焦点问题,耐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孙某同意拿出十多万元作为赔偿款赔偿对方,但死者家属认为,本来老父亲身体康健,突然遭受横祸溘然离世,从心理、感情上难以接受,对于孙某的逃逸行为更是愤愤不平,一度情绪失控,要求对方必须赔偿到位。调解员对王某家属又进行了劝解,孙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经济上难以承受几十万元的赔偿款,而且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应适当放宽赔偿标准。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孙某当场转账付款,最终孙某取得了王某某家属的谅解,王某家属给孙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都表示对调解员的工作非常满意。他们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一个月了,我们一直争执不下,来到这里一天就解决了,非常感谢调解员的辛苦工作!”(固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