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保障广阳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城镇生活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区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和现制现售水管理经营单位开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重点对辖区内供水单位的卫生组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卫生知识培训、水质消毒、水质检测、涉水产品许可批件、突发饮用水污染应急措施、(蓄水池)涉水设备清洗消毒工作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截止到2021年12月3日对辖区内30家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指导从业单位积极整改,及时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广阳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