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大城县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县司法局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县应急局等部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人民广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图片展板、发放法治宣传单、法治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社区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让宪法走入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在旺村镇,该镇通过宣传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宪法,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了解宪法。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店铺,将普法宣传册发放到商户手中,认真讲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帮助商铺经营者学习法律,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合法经营。
商铺负责人曹巧兰说:“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学习宪法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通过普及、学习,让我们提高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发放纸杯、纸抽、手提袋等宣传品50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拉近了宪法与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增强了居民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