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更好的推动宪法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12月3日,衡水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衡水市司法局联合中共武邑县委宣传部、武邑县司法局、武邑县农业农村局、武邑县乡村振兴局、武邑县妇联、武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韩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走进韩庄镇张村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衡水,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武邑县司法局副局长郑占领宣读了“普法志愿者倡议书”,并为张村评选出的5户法治示范户发放了证书;县妇联副主席巩明霞向张村评选出的美丽庭院示范户发放了“美丽庭院”门牌并发放了奖品;武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全森为村民普及了交通安全常识;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王秀真做了讲话并向张村捐赠了《民法典十进》图书。
王秀真强调,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增进公共福利、实现社会公正的国之重器,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作用。在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加强农村、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是实现乡村长治久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内容。各级各部门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是为了将宪法和法律知识的种子播撒到乡村大地,培育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积极打造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平安乡村,力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6条,摆放展板10块,市司法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普法志愿者向村民发放了《宪法》《民法典》《法律进农村》《乡村振兴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知识手册》等宣传手册及宣传手袋1000余份,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衡水市桃城区东望志愿者文化总队和张村、王吕池村、李吕池村、后河村等村的广场舞队表演了普法宣传舞台剧《学毛选》、手语舞《跪羊图》、广场舞《我的国》、《活力中国》等节目,为村民们献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文艺大餐。
衡水市司法局驻韩庄镇张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郭孟福表示,除了今天的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工作队还将继续打造法治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广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乡村法律服务、开办“法德讲堂”培养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调解邻里纠纷矛盾、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各类延伸普法志愿服务,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内容,提升治安秩序和改善人居环境,探索出有温度、有文化、有内涵的乡村模式,推进张村自治、德治、法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助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村民张建民激动地说,此次活动内容多样、贴近农村生活,既学到了《宪法》和涉及农村的法律知识及交通安全常识,又看到了精彩的文艺节目,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还表示,自从市司法局工作队来到张村以来,张村的村容村貌改变了,文化氛围浓厚了,歪风陋习减少了,法治意识增强了,邻里矛盾纠纷没有了,发展产业的户增加了,法律明白人增多了,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希望各部门以后一如既往的关注农村建设,多到乡村举办这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