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力弘扬运河通航精神】香河刘宋:“所队联勤”开启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农村道路事故预防水平,香河县公安局在市局和县委、政府领导下,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创新实干、敢打必胜、聚力争先”的运河通航精神,紧密结合“平安香河”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化警务改革,在全县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1月30日,在刘宋派出所,采用“交警派驻”模式建立了刘宋镇交警中队,交警大队派出1名中队长、5名辅警入驻镇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联合办公,全面开展辖区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简易交通事故处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职责。
“这是目前我局推行的所队联勤新模式。这样一来,在派出所既可以处理治安警情又可以处理交通事故警情。”刘宋派出所所长徐立林说到。
推动乡镇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顺应警务机制改革,深化民生警务的重要举措。香河县局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统一思想,研讨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振华同志任组长,交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推进,明确了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确定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建设思路。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和成效,香河县公安局将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融入到全局考核指标体系,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乡镇派出所治安防范,打、防、控等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实现“三提升两下降”的良好效果,即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派出所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快速指挥、精准处置”“四位一体”的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勤务机制,使交警日常管理的“鞭长莫及”,变为派出所管理的“触手可及”。下一步,香河县局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基础建设,并探索交通管理工作向社区、村街、警务室延伸机制,真正让交通管理工作实现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