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驾驶电动自行车“任性”行驶,结果事故发生了... ...)
各行其道
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应严格遵守的交通规则
但是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
图一时方便
将交通法规置之于脑后
在道路上随意穿梭
这一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11月1日16时,胡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外环由西向东行至与安泰大街交叉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王某驾驶的黑色越野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胡某某受轻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通过路口监控我们可以看到,此时该路段路口过往车辆较少,胡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该路口后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而是随意驶入机动车道横穿路口,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驶员王某在行至该路口时又未确保安全、未保持安全车速,一场本不该发生、本应该避免的交通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
事故发生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取证,最终依法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胡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伤较大的一方往往是电动车,因为小小的电动车承受不住汽车的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侥幸的,可能只是受轻伤,严重的,可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生命代价。
安国交警提示
无论是骑乘电动自行车还是驾驶机动车,在行至路口时,驾驶员一定要注意观察周边路况,降低车速,遇到险情时,才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处置能力。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随意横穿,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不闯红灯、不占机动车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