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公安局
关于严禁存放、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
通 告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通告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
2、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检举、揭发,绝不窝藏、包庇,认真配合做好缉枪治爆各项工作;
3、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的,在12月10日前不主动上缴将依法从严查处;
4、积极举报持有、私藏涉枪爆物品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10 0317-5256300
南皮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