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沧州市巡警五大队对照任务标准,认真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加强巡逻、宣传督导,重点针对遛狗不栓绳、犬粪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等进行整治,近日,共查处十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12月2日上午9时许,504车组在通翔园小区站岗期间,发现市民冯某遛狗未束绳,带其至派出所处理,现冯某已被行政处罚。
12月2日上午9时许,503车组巡逻至光荣路十三中西侧,发现一只无主犬,后经多方联系,民警找到狗的主人郑某,并联系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处置。
12月2日上午11时许,508车组巡逻到鲸川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时发现市民李某遛狗不束绳,后联系派出所到现场处置。
12月2日11时25分,506车组巡逻至运河区法院附近,发现市民刘某遛狗不束绳,后带至派出所处理。
12月2日下午3时,504车组巡逻中发现市民田某遛狗不束绳,后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现田某已被行政处罚。
12月2日晚20时许,509车组巡逻至工贸学校附近,发现市民王某遛狗不束绳,后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现王某已被行政处罚。
12月2日晚20时30分,507车组巡逻期间发现市民吕某遛狗不束绳,后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现王某已被行政处罚。
12月2日23时,506车组巡逻至二医院门口时发现一只流浪犬,随后民警将狗带至派出所移交。
12月3日上午8时45分,二中队中队长张延蒙利用休息时间便衣到辖区重点小区御河新城巡逻,发现市民周某遛狗未束绳,立即通知巡逻车组502车组到现场处置,后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12月3日8时10分,508车组巡逻至凤凰城小区时发现发现市民王某遛狗未束犬绳,随后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现王某已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