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宽容不了,我们是执法者!”张家口交警法理情三管齐下!)
11月4日14时28分,张家口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京原支线1公里处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蓝色三轮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该车驾驶人神色萎靡,面色潮红,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快速检测,呼气式检测棒呈红色报警状态。
执勤交警立即要求驾驶人高某某熄火下车,配合检查。经询问,驾驶人高某某称自己因为三轮车驾驶室不属于密闭空间,其目的地又在四五十里外,正值冬季,天气寒冷,所以驾驶人高某某就想出个笨办法,喝酒取暖。
面对驾驶人高某某的这番说辞,执勤交警回复“你眼都是红的”,语气严厉又难掩关心。驾驶人高某某喝酒已是事实,可是否达到酒驾醉驾标准还需进行进一步检测。
可驾驶人高某某却不甚配合,吹气过程中不仅多次漏气断气,还拿舌头堵住吹气口,被经验丰富的执勤交警一眼识破,在执勤交警的说服教育下,驾驶人高某某终于完成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高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得知自己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高某某并没有痛定思痛,加以悔改,反而向执勤交警软语求情,企图逃避处罚。被执勤交警严词拒绝“宽容不了,我们是执法者!”
法理之后是人情,执勤交警对驾驶人高某某苦口婆心,劝诫不断“以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态啊,千万要注意!”
驾驶人高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予以罚款105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