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蜀黍常说的话
也是每位司机都应遵守的交通规则
但依然有不少司机不听蜀黍言
如果劝导你不听,提醒也不在意
那就为自己的任性行为负责吧
2021年10月22日晚,按照支队部署要求,秦皇岛交警三大队民警在珠江道与泰山路交叉口处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凌晨50分许,一辆车号为冀B****2的白色小轿车眼看着朝民警这方向驶来,却突然停止不前,执勤民警立马上前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执勤民警拿出检测设备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系醉驾。
执勤民警将检测结果告知他时,他表示不太相信,称吃晚饭时只是喝了瓶啤酒和几瓶饮料,数值应该达不到这么高吧?为解开疑团,执勤民警详细对其进行了询问。听了匡某某的陈述后,执勤民警终于弄清事情的真相。原来,苏某是喝了外形酷似“饮料”的酒,也就是俗称的鸡尾酒。
在带匡某某去公安医院血检的路上,匡某某再次语出惊人。“我这能打电话续车不?”民警被问的一头雾水,该男子继续说道:“我车是租的。”民警表示一会儿血检过后,可以给租车行打电话说明情况。
最终,匡某某的血检结果为161.38 mg/100ml。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吊销匡某某的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含有酒精的饮品,并非普通饮料。倘若有开车行为,就不要喝任何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切勿心存侥幸,因所谓的“饮料”而失去驾车资格,最终还是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