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法院部署,11月18日上午,霸州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此次案款集中发放。霸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炳辉出席活动,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海涛主持活动。
在案款发放现场上,张海涛局长简要介绍了院2021年执行工作概况和执行到位金额的具体情况。自2021年9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霸州法院累计向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案件款743笔,共计18204.88万元。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通知以来,本周通过线上汇款方式直接向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案款34笔,共计1159万元。今天,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见证下,我院在现场通过现金方式发放执行案款共22笔,共计147.3万元,以实际行动让胜诉群众拿到了“真金白银”。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是霸州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下一步,霸州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积极践行市委政法委“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廊坊经验重塑”和司法民主推进三大工程,以集中执行等有效手段,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