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清晨6时30分,大雾弥漫,街道寂静。浓雾中大厂法院院内4辆警车、18名干警已集结完毕,在党组书记、院长潘英健的带领下,按照既定集中执行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县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人、检察院人员1名全程见证参与,共在7处执行现场张贴、发放传票6张、拘传被执行人1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1件。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法院执行公信力,今年以来大厂法院已开展集中执行活动4次,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打出了执行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