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关停城区取水井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治理华北“大漏斗”的重要指示精神,遏制地下水超采,促进水资源科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取水井实施全面关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关停范围
县城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取水井。
二、关停时限
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关停。
三、推进措施
(一)限期关停。城区各取水井用户要立即行动,关停取水井。肃宁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主动服务为用户切换水源。自即日起7日内,对逾期仍不关停的,国网肃宁县供电公司将采取断电措施,强制关停。
(二)排查管理。自备井关停后,建立应急启用制度,纳入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已经封存的自备井。
(三)严格执法。对应关未关、关停后擅自启用的取水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从速、从重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监督取水井关停工作,积极举报城区取水井线索。
举报电话: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317-5017186
肃宁县水务局: 0317-5021692
肃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