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新增14例本土确诊病例!免职!延期!停考!)
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
11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例(上海3例,福建3例,广东3例,四川2例,云南2例,天津1例,陕西1例),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2例,天津1例);本土病例40例(黑龙江16例,均在黑河市;河北9例,其中辛集市8例,石家庄市1例;辽宁3例,均在大连市;河南3例,均在郑州市;四川3例,均在成都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甘肃2例,均在兰州市;内蒙古1例,在阿拉善盟;江西1例,在上饶市),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河南)。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河北省最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1年11月5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其中石家庄市1例、辛集市8例,均在隔离点或封控区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并确诊),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2例。
11月6日0-6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5例(辛集市)。
免 职
11月5日,中共辛集市委决定,免去王志涛、张津的现任职务。
王志涛、张津作为小辛庄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市委决定免去王志涛的小辛庄乡党委书记职务,张津的小辛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职务,涉及乡长职务的免除,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关于取消石家庄考区2021年11月6、7、13、14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鉴于石家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取消石家庄考区2021年度11月6、7日和11月13、14日举行的四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石家庄考区考试项目包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二、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以上四项考试在石家庄考区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请注意查收。
因疫情取消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电话:0311-83824748、83834743。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的紧急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部分考区考试安排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举行的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二、因考试延期决定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11月4日9:00至11月6日24:00申请办理报名费退还,待统一受理审核后,报名费用将按原缴费路径退还至支付账户,请退考人员耐心等待,可随时关注自己支付帐户的退款信息。退款后,考生将不能参加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考试。
三、后续考试安排调整事宜将以公告、短信方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考试报名网站河北地区公告栏”以及手机提示短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日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各位考生: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关于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并报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同意,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举行的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
参加2020年度考试考生取得合格成绩的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因停考给各位考生工作带来的影响,敬请谅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河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定于11月7日举行的河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