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沧州市执勤交警在整治过程中发现,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者比例相对较高,有些人是因为共享电动车车篮里有头盔,但是不想戴,还有一些人以车篮里没有头盔为由不戴。对于这些情况,交警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劝导,并通过“五选一”进行了处理。
骑电动自行车就要戴头盔,共享电动自行车也不例外!对于市民骑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将一并整治,还请大家正确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提醒: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请您选用配备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督促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配备好安全头盔,同时加大对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查纠劝导力度。 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