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间市委宣传部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文化娱乐场所:
为切实做好我市文化娱乐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制度方案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二、落实戴口罩、检测登记制度。要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检测、要求其佩戴口罩,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扫码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严格落实“一米线”和实名登记制度。
三、做好消毒清洁。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鼠标、键盘、耳机、开机键、麦克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换筒套、点歌按钮、屏幕等)。
四、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和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六、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监督进入场所的员工和消费者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消费者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七、配备防护物资。应当配备口罩、手套、洗手液、医用酒精、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消毒清洁;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八、实施预约限流措施。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对消费者进行限流。所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限流限量要求。
九、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经营场所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
十、文化执法部门将不定期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中共河间市委宣传部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日
中共河间市委宣传部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加强印刷发行行业疫情防控
工作的通知
各印刷发行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印刷发行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经营单位应当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完善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各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各单位要加强员工管理,认真做好员工每天体温检测,严格落实疫苗加强针接种、员工和场所环境核酸检测等相关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出沧州”,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对所属员工健康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近期有深泽县旅居史,有内蒙古额济纳旗和呼和浩特、北京昌平、甘肃张掖和兰州、宁夏银川、黑龙江黑河、贵州遵义、山东日照等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旅居史人员,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主管部门报备,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企业公共场所防控。经营单位要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并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不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场所应当拒绝其进入。实行限流分流,加强收银环节预防,暂停聚集性读书活动。
四、加强消毒工作。经营单位要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每日营业前,要对场所内外公共部位(门厅、收银台、楼道、楼梯、卫生间、门把手等)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五、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经营单位要在醒目的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宣传疫情期间场所运营规则和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员工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七、加强进出货物防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要进行样品核酸检测,增加出入货物消毒频次,及时对车辆及随车器具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应进行个人清洗。
八、规范垃圾处理。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封扎紧后投放。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满冒,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进行消毒。
九、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处置办法,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防控措施。
十、加强督促检查。各印刷发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登记造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检查和登记,遇有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中共河间市委宣传部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日
河间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
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敬请来院就诊、住院及陪护人员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就诊患者务必带好身份证、社保卡,陪同家属务必带好身份证,就诊结束后为避免交叉感染,减少在医院感染风险,请您不要长时间在医院逗留。
二、进入院区请您提前扫描“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我院装有红外线自动测温仪,通过预检分诊处时,请您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行程码”,如您的体温≥37.3℃、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显示黄码及红码的患者,请您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近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来院,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一律服从引导就诊,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者依法追究责任。
三、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一米线安全距离。
四、患者就医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检查时,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五、候诊时请在指定区域候诊,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进入诊室前主动向医生出示“河北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配合医生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工作。
六、门诊检查完毕,如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核酸检测,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建议亲属可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七、根据患者病情,陪护准许1-2名人员,并相对固定。禁止来自中高风险区人员及有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留院陪护,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八、住院患者谢绝探视,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病区。
九、住院患者及家属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不得私串病室。
十、住院患者及家属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陪护人员每天检测2次体温,如体温≥37.3℃立即停止陪护,上报科室护士长。
十一、为避免人群聚集,医院再次强调,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探望。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河间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