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人非机动车全面治理丨进社区,送头盔,警民共建,共助文明交通平安出行!驾乘电动车要带头盔!)
为创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聚焦城市管理“新颜值”,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文明出行及安全行车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定公安交警支队深入社区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宣传活动,特别是对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宣讲。
2021年10月30日上午,“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 社区共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活动在东方家园小区北门广场举行。公安交警、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方家园社区、物业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业主代表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公安交警向社区群众普及了交通安全常识,让群众更清晰地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向广大群众发出“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倡议。
东方家园社区书记陈林表态发言: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文明交通出行好习惯,驾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小区业主代表湛树青表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骑乘电动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践行文明交通。
活动现场,公安交警向业主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单,并向小区业主赠送安全头盔,提醒广大业主在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活动最后,公安交警还向群众细心讲解了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公安交警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进社区活动的开展,将交通安全知识零距离送到社区居民身边,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使群众更清楚地认识到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时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通过宣讲,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文明交通中来,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