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华公安分局建北派出所
打掉一处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窝点
查扣危险化学品188.98公斤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
10月26日,建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化工门市及废旧出租厂房进行危险化学品拉网排查期间,在某印染厂院内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黑窝点。民警立即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杂乱破旧,环境恶劣,没有任何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仔细检查,当场查获其非法储存的硝酸钠、三氯甲烷、醋酸汞等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共计188.98公斤。
民警依法将该窝点负责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该窝点未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张某如实交代了其非法储存硝酸钠、三氯甲烷、醋酸汞等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扣的危险化学品正在联系相关单位作无害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非法生产、使用、经营、储存
危险化学品危害重大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如市民群众在生活工作中
发现上述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若情况属实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惩
小贴士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条件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 申请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
(二)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