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威发布】深州市定于10月2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衡气领办【2021】266号)文件内容“预计10月28日起,受静稳辐合、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我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10月28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营运小型货车(蓝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
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如需进入限行区,请到深州交警大队一楼安监中队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3160716),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四、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限行区域
307国道以北、恒信路以南、保衡路以东、顺达大街以西(以上道路均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