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通知】整治即将开始,摊点、商户严禁下列行为!)
怀来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关于整治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
通 知
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城管监察大队决定对城区校园周边影响市容环境行为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
二、整治内容:
1、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摊点、流动摊贩,所有摊点进入市场经营,不得在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一经发现予以清理取缔。
2、校园周边道路两侧临街门店、单位不得在店外播放一切音响设备,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周边户外广告整治,严禁设置各类立杆广告、灯箱广告等,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破损、倒危等户外广告逐一进行清理,消除因户外广告设施问题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4、临街商户严禁店外占道经营、堆放物品、加工制作,未经审批严禁进行搭舞台、路演、支气模等庆典、促销活动。
5、城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教育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对违反本通知内容的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2021月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