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之“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中院政治部教宣处副处长 付龙
发言人: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 王恒
各位记者朋友: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沧州中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
一、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背景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市中院决定,从9月中旬到12月底,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第二个阶段是全面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第三个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执行活动,集中时间、人员、资源打歼灭战,分片分块拉网清底执行,逐步推进,推动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规范化、经常化。加大执行工作查人找物力度,进一步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执行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线下查控弱化、终本案件质量不高、网拍房腾退不及时等问题,使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得到增强。
二、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效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2135人次,出动警车427台,拘传297人,拘留38人,搜查233次,扣押车辆21台,腾退房屋11处,共涉及执行现场482个,达成执行和解166件,当事人自动履行88件,执行到位案款923万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保障了司法权威。
10月21日凌晨五时许,全市16家法院统一集中执行,
中院执行局长和16家基层法院院长,亲临一线指挥,经过近五个小时的集中行动,拘传91人,拘留17人,扣押车辆12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代表、新闻记者共计77人监督见证执行现场,共执结案件74件,执行到位案款205万元,强力威慑了一些长期与法院“打游击”“躲猫猫”、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战果,沧州中院决定在百日攻坚的全面实施阶段开展 “六个一批”集中执行活动:
一是集中拘留一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已完成)
时间:10月21日
要求:充分利用10月21日全省集中行动的时间节点,加大人力、物力保障,除指挥中心留守执勤人员外,执行局全体干警全部出动参与集中执行,10月21日当天集中拘留一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二是集中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间:11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要求:11月初,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集中发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将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是集中腾退一批网拍房
时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要求:10月11日,中院下发通知对全市法院不动产处置后未腾清交付案件进行了摸底排查,相关案件已登记造册,要求各基层法院做好腾退预案,11月中旬全市集中腾退一批各院辖区范围内的网拍房。
四是集中拍卖一批涉案财物
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要求:对目前已经查封的涉案财产,要求立即着手进行拍卖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处置参考价,对拍卖标的物的现场调查等要在11月中旬前完成,以备开展集中拍卖。
五是集中移送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
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要求:在“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涉嫌拒执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加强与公安、检察及本院刑事审判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入罪标准,12中院旬,全市法院集中向公安部门移送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力争移送一起,立案一起。
六是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救助款
时间:12月底,具体时间待定
要求:10月9日,中院下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度执行救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基层法院正在按通知要求提前筛选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并陆续将相关材料报中院审核,待中院审批后,于12月底即“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收尾阶段进行集中发放。
以上是“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谢谢大家!(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