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项清理在行动】康保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纵览)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按照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中共康保县委办公室、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十项清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办字[2021]3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常务县长为组长,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管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资源清理工作。
经过最终核实确认,有闲置建筑物的共8个单位,9宗闲置房屋建筑物。其中教育部门有1个单位1宗房产,该校位于县城内;卫生部门2个单位2宗房屋建筑物;1个乡镇1宗房产;4个县直单位5宗房产。对于以上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建筑物,为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的要求,采取一类一策的办法于9月26日完成了全部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工作。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资源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