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以来日,寨子镇先后有张某某、王某某等四位人员因露天焚烧被我镇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郑重提醒:露天焚烧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后,会造成个人及子女入党、参军、考取国家公职人员等方面受到影响。
再次号召全镇广大村民,严格执行露天禁燃的政策,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月13以来日,寨子镇先后有张某某、王某某等四位人员因露天焚烧被我镇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传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郑重提醒:露天焚烧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后,会造成个人及子女入党、参军、考取国家公职人员等方面受到影响。
再次号召全镇广大村民,严格执行露天禁燃的政策,携手共同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