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召开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十四次调度会议)
10月19日,衡水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十四次调度会,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进行了强化调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水利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李双峰通报了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各项管控措施,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级高级主办刘洪波通报了年初以来尤其是秋收以来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开展情况;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宋爱勇就全市禁止露天焚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工作现状、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进行了授课讲解,并对秋收秋种期间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会议指出
在近期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下,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异常严峻,各县市区要对标对表攻坚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尤其是进入秋收秋种时期以来,全市露天焚烧火情进入集中高发期,管控压力倍增,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扛牢政治责任,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农村地区工作实际,针对性地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以时不我待的劲头全力控制露天焚烧火情。
会议强调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筑牢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取得实效,要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对“散乱污”企业、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在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基础上强化科技监管手段、鼓励有奖举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会议要求
以网格责任为牵引
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依托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和信息化手段,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不断推进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监管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实保证区域环境安全不出问题。
以建章立制为基础
要认真学习省、市对于环境监管工作各项法规制度,充分吸取前期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教训,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依据、标准、要求和开展流程,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执法监管不出现盲区。
以处罚问责为手段
要以依法处罚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以倒查问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充分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持续强化各级网格监管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等情形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