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河北讯 “用一张《告知承诺书》取代各种证明,当场就为我们办结了业务,节省了不少时间和路程,节约了我们的办税成本,对我们来说真是太方便了!”刚刚拿到房产证且享受契税优惠减免5811.72元的李先生夫妻如是说。
据了解,唐县居民李先生夫妻二人于2021年9月13日在唐县不动产中心契税窗口申请个人购买唯一住房契税减征,李先生夫妻双方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将户口簿与结婚证放在了工作地,未能随身携带,在得知该情况后,唐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立即向其介绍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李先生夫妻二人在了解其内容后,签署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顺利享受到契税优惠减免政策。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分支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向纵深发展,唐县税务局积极落实对个人购买第一套、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内,该局第一时间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传达学习,要求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深刻认识该文件的重大意义,熟练掌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对外,及时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通过税企微信群、办税厅公告等途径大力宣传,扩大告知承诺的知晓面。据统计7月至今,唐县已有358户次纳税人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享受到告知承诺制服务的高效便捷。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伟表示:“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大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及享受税费优惠的便利度,我们对符合条件且需要签署《告知承诺书》的申请人,税务工作人员现场辅导,并详细告知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避免让纳税人“两头跑”“多次跑”,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便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落实告知承诺制为契机,不断优化“减证便民”举措,进一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省时、高效、便捷的办税体验。”(赵振民 赵哲琪 甄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