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有计划”就意味着要讲原则、立规矩,依规而行。
第一是坚持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兼顾。组织从人才梯队建设的角度考虑培养后备干部,但在“压担子”时应该关注年轻干部个人的志向,尊重和适当兼顾其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保持一致,有利于激发年轻干部勇于“挑担子”的内在动力和担当精神。
第二是明确年轻干部能力。要考察年轻干部是否具有深入群众、善于和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同时了解他们是否团结同事、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良好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团结群众能力,以及发展潜力和培养价值,是成长为优秀干部的必备素质。
第三是注重事中督导与事后评估相结合。给年轻干部布置有难度的工作任务之后,在进展中要安排有经验的同志予以适当的指导、监督和控制,以防力不从心、经验不足等原因耽误实际工作的完成,也避免揠苗助长,压垮了年轻干部,达不到预期目标。在“压担子”的工作任务完成之后,应该有总结和评价,以积累经验与教训。
第四是做到长期考察和客观评价。对年轻干部“压担子”的锻炼,应该是多岗位、长时间的,没有预设的晋升路线图,他们在实践中“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为此,组织部门对年轻干部“压担子”培养和锻炼的做法,没有必要公开肯定或否定,但应该进行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事后评估,记录在干部档案中,作为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压担子”培养和锻炼年轻干部,不仅要讲原则,而且还应立规矩。所谓立规矩,就是要在干部培养的总体制度结构中补充、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责任主体及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实施细则,进行绩效评估与信息反馈,存档总结报告。
通过“压担子”锻炼基层年轻干部,对按照规划实施的“压担子”工作及时进行事后评估,要体现客观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评估结论可以有选择地和接受考验的年轻干部或者相关工作团队沟通,以让年轻干部保持优点、改正不足。(供稿人:郭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