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将于10月14日开始,22日结束(公休日除外)。为确保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符合此项政策人员按时享受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 、适用对象、补贴期限及补贴标准
适用对象:
1.已认定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期限及补贴标准: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执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决定:
1、补贴期限:
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②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两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初次申请该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时间最早应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月份的下个月开始执行。
2、补贴标准:按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
二、灵活就业的确定
灵活就业是指通过非正规劳动组织实现就业,自己组织起来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包括自由职业者、临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以及其他形式的打工者,不包括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在企业任职的(如监事,董事等)以及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
三、办理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上)。
2、(1)《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复印第2、3、5、6、7、9页(每2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未办理过或丢失《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复印件、困难人员认定表复印件、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复印件。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如此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已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未变更过的,不再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4、享受补贴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5、申请者本人的邮政储蓄银行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社保卡为邮政储蓄银行的,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本人在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同时均需在空白处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本人签名。
四、补贴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报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温馨提示:如此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前已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未变更过的,不必再重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1、办理地点: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财政局楼下)。
2、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原未办理过或丢失的,必须提供社会保障卡)。
第二步:提交补贴材料
1、办理地点: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人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居住各乡镇辖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人员到乡镇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不要错过,过期不补)。
2、所需材料:携带“第三条 办理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
五、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0月2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温馨提示:
1、按照第一条之规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已达到补贴期限的,则不能再申请此项补贴。
2、2021年度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未缴纳当年社会保险的,务于10月13日前完成缴费并打印出票据,一定不要错过。
3、符合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只能办理当年(2021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4、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地点在曙光中路58号(市财政局楼下)。
咨询电话:0317-3239336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