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出行,积极推进沧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公安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部署开展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行人、非机动车处罚“五选一”套餐促进广大市民提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五选一”套餐是指行人和非机动车主因违法被执勤交警查处后,交通违法者要来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教育处罚台,可以在“罚款”、“抄写交通法规”、“当交通志愿者”、“观看交通警示宣传片”、“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自我曝光”五种方式中任选其一进行处理。
9月24日上午10时25分 ,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在御河路由东向西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被市公安交警一大队执勤交警查扣,驾驶员王某某选择用罚款来接受处罚,并保证以后不再逆行了。
下午13时40分,一男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求是大道自南向北行至求是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因闯红灯处被执勤交警拦下。市公安交警三大队执勤交警告知了该男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根据现创建文明城市“五选一”处罚方式,可以自行选择。该男子说,自己违法了,要让朋友圈里的朋友监督一下,下回肯定不会再违法,最终男子选择了发朋友圈集赞30个的方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行动中,沧州交警通过更加灵活、人性化的方式对此类交通违法者进行处理,处罚不是目的,小小的违法惩戒是为了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沧州公安交警将全面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多措并举,形成依法严管城区交通秩序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法意识,有效降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全面提升广大公民的文明出行和遵章出行水准。
“五选一”套餐具体措施
1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相应违法行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单,处于5元至50元的罚款。
对选择罚款的违法行为人,沧州交警专门制定相关保证书,要求违法行为人填写保证书,保证不在故意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并将保证书留存在册,根据沧州市征信系统的建设情况逐步纳入相关征信系统;
2违法行为人选择抄写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或者《沧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抄写的沧州交警专门精心制作了文明抄写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沧州市市民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楷描摹版抄写本,供相关违法行为人抄写。
3违法行为人选择协助执勤民警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持续30分钟或者接力下一个违法行为人(劝导其他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人选择并接受此项处罚)。
对做交通志愿者的沧州交警专门准备了小红帽和小红旗以及写有“文明交通 从我做起”的绶带,供选择协助交警在路口做文明交通志愿者佩戴,起到宣传警示作用。
4违法行为人选择在教育处罚点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等影像资料。
对观看交通警示宣传片沧州交警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文明交通安全行车相关的影视资料展板等用来广泛宣传教育行动,并定做了相关答题小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测试。
5违法行为人选择在现场按照执勤民警提供的提纲,把自己的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并编辑一句话:本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于XX时XX地实施了XXX违法行为,经现场交警的批评教育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30个予以放行。
对编发朋友圈沧州交警不拘泥于形式,可让违法人再次自由选择例如将相关情况发送到5个群聊、利用直播软件进行现场直播等等,扩大文明宣传媒介,增加受众群体,广泛宣传。
创建文明城市,依法文明安全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沧州公安交警通过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者的警示宣传教育,将一个个交通违法者转变成一名名普法宣传者,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